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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工会工作职责
编辑:姜艳2010-10-21 9:54:27
工会是负责学院工会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具体负责人,其工作职责如下: 一、认真贯彻、执行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指示,负责对学院工会工作的领导,全面完成工会的各项工作任务。 二、负责制定学期或年度的工会工作计划,提出学期或年度总结,如实的向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及工会委员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。 三、定期召开会委员代表大会,协调、布置、检查、汇报工作,学习和总结工作经验。 四、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学院的改革中重大决策、各种计划、规划等,对学院的行政工作实行民主监督和管理。 五、负责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,并主持召开代表大会的预备会,向教职工代表汇报大会的准备情况、议程安排和负责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。选举好大会主席团,选举好新一届工会委员会。 六、协助院党委做好教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,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政治素质,以适应院内改革、发展的需要。 七、关心群众生活,做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工作。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及其家属,帮助解决其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。 八、积极开展女教职工委员会工作,切实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。 九、切实搞好工会经费的收入、上交、管理和使用工作。 十、组织好群众性文体活动,充分利用教工之家等活动场所,搞好群众性的文化娱乐、体育活动,更好地丰富教职工的文体生活,使教职工在各项活动中陶冶情操,增长知识。 十一、认真完成教代会闭幕期间的各项工作,尤其是院务公开工作配合行政领导,切实开展院务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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